即将公布施行!《梅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表决批准
掌上梅州讯 9月29日下午,即将进条决批《梅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表决批准,公布即将公布施行。施行市文省届九游
《梅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“《条例》”)是梅州明行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项目,由市人大常委会委托第三方开展条例起草工作。为促今年5月12日,例经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条例草案稿,常委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。议表5月26日,即将进条决批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《梅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(草案)》进行了第一次审议。公布其后,施行市文省届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发函,梅州明行召开调研座谈会、为促改稿会,例经在梅州人大网、常委次九游《梅州日报》刊登等形式,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,同时征求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省直有关部门的意见,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指导下,召开了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参加的条例论证会,对条例进行了逐条论证、修改。市委宣传部、市文明办联合主流媒体开展“文明行为大家谈”等征求意见宣传活动。市人大法制委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前期调研、论证、征求意见、表决前评估等情况,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反复修改,形成了条例草案修改稿,并经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。《条例》于7月28日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进行了第二次审议并表决通过,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。
记者注意到,《条例》所称文明行为,是指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,符合社会主义道德要求,体现社会文明进步的行为。《条例》分为总则、文明行为规范、保障与监督、法律责任、附则等五章,共计三十四条,从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实际出发,以领域划分为基础,用列举方式规定规范性的文明行为与倡导性的文明行为,突出梅州特色,传承红色基因,体现客家文化之乡、华侨之乡、足球之乡底蕴,并结合梅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际作出特色规定。
据了解,自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,梅州现已制定了《梅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》《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》《梅州市客家围龙屋保护条例》《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《梅州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》《梅州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《梅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等7部地方性法规,对其中3部地方性法规进行了修正。此外,市人大常委会正在制定《梅州市客家菜传承发展促进条例》,旨在擦亮“中国客家菜之乡招牌”,以客家菜产业为基础促进文化传承、就业创业、乡村振兴等。
梅州日报记者:林德培
编辑:杨乔颖
- ·注意!天全境内G318线2713KM+800M(小地名:火夹沟)实施交通管制
- ·雅安市田家炳中学:为学生发放奖学金 鼓励学子奋勇拼搏
- ·怀揣民意良策 肩负责任使命
- ·明明感觉酷热难耐,为何天气预报却没到40℃?
- ·筑牢生态屏障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
- ·中国公民自尼泊尔进入印度国境被捕?中使馆提醒
- 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6月25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
- ·江西南昌信访局一公职人员开车顶人?当地通报
- ·明日晚高峰或“中度拥堵”!广州发布清明假期交通出行指引
- ·我国外贸竞争有哪些新优势?一组数据带你看
- ·中国海警登上菲方船只并缴枪?外交部回应
- ·高考开考,假如你收到的作文问题是“他乡的丝苗米”……
- ·省道104雨城区坪石至回龙(洪雅界)段改建工程全线建成通车
- ·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切实守好安全底线
- ·广州对于口帮扶疏附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能耐提升培训班开班
- ·让“就地过年”的外来务工人员感受“家”的温暖